上体院团〔2022〕9号
各单位:
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思政育人方向,培养并挖掘先进典型,树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先进榜样,展示我校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所取得的成果,弘扬上体青年奋发向上的时代形象。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上体院院字〔2014〕69号)《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上体院学字〔2022〕6号)等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及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不含2022级本专科生);
(二)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含2022级研究生),其中研究生不参评“单项积极分子”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一年来积极参与我校党史学习教育。
2、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校园文化活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一年来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3、热爱学校和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研究,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年级或本专业前列,研究生第二课堂活动表现良好,担任学生干部的参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本科生要求参与率达80%以上(研究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要求,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一年来积极参与我校党史学习教育。
2、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管理干部工作,且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的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年级或本专业前列,研究生第二课堂活动表现良好,一年来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本科生要求参与率达80%以上(研究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要求,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三)单项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一年来积极参与我校党史学习教育。
2、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在体育竞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校园文化等其中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遵纪守法,能认真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一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本科生要求参与率达70%以上。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的比例按不超过学院参评基数的5%评选,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并以第三人称书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少于800字。各学院院评选时按照年级或专业等评选单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本科生比例按不超过学院参评基数的1%评选,研究生按不超过学院参评基数的2%评选,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并书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少于800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居中等以上。
3、单项积极分子的比例按不超过学院参评基数的3%评选,填写上海体育学院单项积极分子登记表,并书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少于500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居中等以上。研究生不参评该奖项。
4、专科生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向积极分子的的评选根据所在学院按人数情况比例参照本评选办法,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酌情执行,具体办法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5、各奖项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申报数量应严格控制在分配名额之内。申报名单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然后报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审核同意。各学院团委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公示情况、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序表(研究生提交学院相关评优排序表)于11月2日前报团委办公室。报送材料时,请按照各类奖项列出清单(姓名、学号等信息),将清单电子版(Excel)发至团委邮箱。同时将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始排序表(研究生提交学院相关评优排序表)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
6、对学校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党团组织和其他师生无异议的情况下,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生乐团、易班、广播台等学生组织直接推荐参加各奖项的评选,不占用学院名额,从学生组织提交材料。
7、以上评选办法由学工部、研工部、团委进行解释。凡被评选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的本专科同学,学工部、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发放单项奖学金。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研究生参与评优并获评相应奖项,将由研工部、团委授予相关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项奖学金。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2022年10月19日